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经济热点问题作深入解读******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等媒体记者提问,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明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
问:如何看待明年我国经济走势?
答: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从国际看,乌克兰危机延宕发酵,全球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粮食和能源安全问题突出,世界经济可能面临滞胀局面;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
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综合研判,明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我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一是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给经济恢复带来重大积极影响,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二是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今年已经出台实施的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结构优化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政策效应将在明年持续显现。明年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三是基数效应。今年经济增长低于预期,客观上造成今年经济基数相对较低,明年只要经济恢复正常增长,基数效应将对明年经济数据形成一定支撑。
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风雨如晦的外部环境,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但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必须付出艰苦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问: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答:明年的宏观政策框架可概括为五大政策加六个统筹。
五大政策就是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对财政政策的要求是加力提效,明年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对货币政策的要求是精准有力,货币政策力度要够,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总的看,财政加力、货币有力,就是要确保社会总需求得到有效支撑,从而使得社会总供求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和质量上取得平衡,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当然,产业、科技、社会政策都非常重要,要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1+1>2”的效果,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六个统筹具有很强的年度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很多两难多难问题,要在多重约束下求得最优解,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其中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党中央决定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实施,预计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会加快恢复,这将释放出巨大的活力,促进经济循环起来、运转起来,加快向潜在增长速度靠拢。
问:随着优化防疫二十条、新十条落地,各地感染数量在不断上升,如何应对感染数量增多对经济的负面冲击?
答:疫情暴发以来,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我们用三年艰苦卓绝的努力,有效应对了全球五波疫情冲击,有效处置了国内100多起聚集性疫情,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守护。过去三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4.5%左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抗疫和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过去,在重症率、致死率高的情况下,我们严格防疫是必要的、正确的、负责任的。当前,病毒传染性强,但重症率、致死率显著降低,疫情防控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且我们利用这几年时间加强疫苗和药物研发应用,提高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审时度势,科学优化防疫措施也是必要的、正确的、负责任的,都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党中央部署,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统筹衔接,有序组织实施,顺利渡过流行期,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平稳转段既是对公共卫生提出要求,也是对经济运行提出要求。实现平稳转段必须做好过渡期管理。为应对短期内感染数量增多造成的冲击扰动,当前关键是做好三件事:一是更好保障群众的就医用药,不出现大范围的医疗资源挤兑。二是保障产业稳定运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不能中断。三是要做好药品、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不能出现断供或价格大幅上涨。总之,困难是现实的、暂时的、难免的,要精心做好过渡期管理,曙光就在前面。
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
问:如何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需求侧管理,找到二者结合点?
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贯穿经济工作全过程的主线。同时,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必须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实现社会再生产良性循环。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都是为了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旨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和长期增长潜力。当前形势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举措应该有利于扩大总需求,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同时,扩大内需的政策举措应该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的长期发展潜力,从而实现高水平的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
当前经济工作中有很多领域,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的结合点,既能够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扩大当期需求。比如,我们迫切需要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这就需要加大制造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新领域新赛道的投入。这些投入既是当期需求,未来产生高质量供给后,又会进一步创造有效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就是典型成功案例。再如,今年不少南方省份由于干旱高热出现缺电现象,而在东北、华北、西北一些地方又有大量风电光电无法消纳,加大在电源布局、跨区域电力输送、智能电网等方面投入,既扩大当期需求,又提高能源体系效率,为未来的需求增长和能源转型创造条件。可以说,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都是可以大做文章的结合点。只要我们创造有利的体制机制环境,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就能够使这些结合点变成经济的增长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问:当前,受疫情冲击最大的是消费,如何有效稳定消费增长?
答:针对这几年受疫情影响,老百姓收入增长放缓、预期下降,不敢消费、不便消费,存钱避险倾向上升的情况,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适当增加消费信贷。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针对住房、汽车、服务性消费等领域存在的一些限制性措施,要完善消费政策,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如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等。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提振市场信心
问:当前不少企业感到信心不足,如何提振市场信心?如何为民营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创造更良好、更安心的发展环境?
答:当前,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发展预期偏弱,信心不足。会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我国是否还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各种不正确的议论,给社会信心和发展前景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对此,中央坚决亮明态度、毫不含糊。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一方面,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比如,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国企、民企、外企都要依法依规经营。
另一方面,要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的重要作用。比如,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重要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21年,民营经济税收贡献已达59.6%,民营企业占市场主体96%,比重进一步提高。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要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谋划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要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增强长远发展的信心。
问: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如何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就业难度加大,尤其是青年失业率有所上升,这将会是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会议部署,明年要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
一方面,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一揽子政策。财税、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实施都要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疫情期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该延长的就延长,该优化的就优化。另一方面,要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宽准入、优化政策,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通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政策支持灵活就业发展。此外,明年高校毕业生将超过1150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重点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加强就业培训,着力改善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人员与产业结构适配度。
总之,要让产业优化升级中产生的各类就业机会充分释放出来,要让更多市场主体和新就业形态在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能够雨后春笋般地成长起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就业带动能力。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问:疫情加速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如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答:近几年,受逆全球化、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保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遇到很大挑战。这次会议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
一要坚定战略自信,练好内功、站稳脚跟。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关键是要以守正创新方式办好自己的事。我国拥有世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潜力最大的内需市场,制造业规模占全球30%,是全球制造业的重要枢纽。这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的坚强保障和最大底气。我们要坚守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这个根本,把各方面的优势和活力真正激发出来,抓紧补短板、锻长板,努力做到更好生存、持续发展。
二要聚焦自立自强,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基础、加强储备三件大事。要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要大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多渠道确保供应安全。
三要实现升级发展,全面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对于传统制造业,关键是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竞争力,使得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更加坚实。制造业高端化不是都去搞芯片,服装家具都可以高端化发展。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是加快前沿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开辟更多引领未来发展的新赛道。对于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关键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重视发挥市场力量,大力支持全产业链发展。
四要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全球供应链调整是挑战也是机遇。现在欧洲、韩国、日本对华投资增长快,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中国兴趣大,其中很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际技术+中国生产+世界市场是很好的模式。要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要拓展科技、人才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空间,努力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引进用好高端创新人才,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要素资源。
问:面对世界经济衰退、保护主义盛行,我国如何更好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和利用外资?
答:外资企业普遍关心自身在中国双循环、自主创新战略中的作用,这也决定其在华经营的长期信心。这次会议对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扩准入。会议强调,国企、民企、外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扩大开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已宣布的外资准入政策要抓紧落地见效。
二是优环境。会议要求,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主动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
三是强服务。会议强调,要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同外商沟通交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同时,也要推动经贸人员常态化走出去招商引资。
四是抓重点。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发展,保障各类口岸物流运输畅通,多渠道扩大先进技术及设备、能源资源产品和短缺农产品等进口。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加大对重点国别和制造业等引资力度。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守牢风险底线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问: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一些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答: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思路,是做大经济实力这个分母,稀释风险这个分子。从中期看,我国最大的底气在于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深入发展阶段,经济需求潜力大、发展韧性强、新的竞争优势不断形成;从近期看,最有力的依托在于保持经济合理增速,推动高质量发展,明年推动我国经济整体好转有很好的条件和基础。下一步,按照会议部署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短长结合,统筹好化险和改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关于房地产业风险。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明显走弱,近几个月来出现加速下滑,成为影响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风险因素。下一步要立足我国巨大需求空间支撑,持续优化需求侧管理,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中期要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改革完善房地产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制度,多渠道增加市场化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有序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模式。
二是关于金融市场和机构风险。从市场看,受美联储及多国央行高频次加息、市场预期不稳等影响,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国家股市下行、资本流出、汇率贬值等压力增大。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类市场联动下行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统筹指挥下,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施策,近来我国股市、汇率、债市总体保持稳定运行。从机构看,我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基础较为坚实,但个别中小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较为脆弱。下一步要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严格高管、主要股东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有效隔离产业资本和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不断夯实金融健康发展的微观基础。
三是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年来,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增速总体放缓,但规模仍然较大,特别是部分地方债务压力不断增大,县市级地方政府债务尤为突出。我们坚持“开正门、堵旁门、化存量、控增量”,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加大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下一步要标本兼治,深化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我们相信,随着明年中国经济整体好转,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信心得到提振,各类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会在发展中得到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处置能力会在发展中得到不断增强,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定可以守住,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经济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问:明年房地产政策的侧重点是什么?如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答:这次会议对房地产行业风险化解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会议认为,各部门、各地方只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持续抓好,房地产风险可以化解,市场可以实现平稳发展。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房地产链条长、涉及面广,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为7%左右,加上建筑业则占到14%;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综合财力接近一半,占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6成,房地产贷款加上以房地产作押品的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9%,对于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是外溢性较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行业。
二是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在前期已出台多项政策基础上,会议从供给端、预期和需求端,以及促行业新模式转型等方面作出部署。
供给端方面。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扛起责任,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继续给行业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并购重组;完善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制度。2022年已出台的政策要持续抓好,2023年还将出台新举措,侧重研究解决改善房企资产负债状况等。
预期和需求端方面。要着力改善预期,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比如,在住房消费等领域还存在一些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这些消费潜力要予以释放;结合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解决好新老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鼓励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改善等消费。
三是要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之策。要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人口变化、城镇化格局,包括城市群都市圈、城市更新、再城市化等,研究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摆脱多年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
总之,要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和风险挑战,同时要看到,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很大。近期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将逐步见效,各项政策措施还将继续完善。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