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因“限制投屏”被起诉,视频网站为何严防“跑冒滴漏”?******
2月1日下午,爱奇艺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已收到关于投屏清晰度变更的应诉通知,一定会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合同、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认真审慎对待。
据现代快报报道,广东一名用户因限制投屏将爱奇艺告上法庭,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该用户是爱奇艺平台的7年“老粉”,从2017年就成了爱奇艺会员。此前使用时投屏可以选择任意清晰度,而2023年1月11日他发现爱奇艺将黄金VIP会员投屏清晰度限制在480P,如需更高清晰度则必须升级至更高级别会员。他认为爱奇艺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已经构成违约。该用户表示,不要求民事赔偿,只要求爱奇艺在会员期限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屏清晰度。
今年1月,就有不少网友反馈,爱奇艺应用程序开始对投屏功能作出限制,即黄金VIP(贵宾)会员原来可用最高4K分辨率投屏,现在只能选最低的480P分辨率。就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测试发现,目前爱奇艺黄金VIP会员在观看一定数量(通常为2个)的广告的情况下仍可投屏,分辨率未显示,清晰度相对普通。
一位接近爱奇艺的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爱奇艺黄金VIP的会员协议中一直是不支持投屏的,但考虑到用户需求,还是提供了投屏功能,情况一直是这样,不知为何今天突然受到关注。根据《爱奇艺会员服务协议》的“会员权益及额外付费相关”条款之规定,“各会员类型可享受的会员权益仅可在该VIP会员类型适用的设备终端上使用,不可跨终端使用,如,您开通了黄金VIP会员,则您所享受的所有会员权益可在电脑、手机、Pad端(平板电脑)使用,电视端以及投屏不可使用。”
不久后,又有网友表示爱奇艺限制HDMI(高清多媒体接口)连线播放功能,点击内容播放时会弹出“由于版权原因,此内容不支持HDMI连线播放”的提示。当时爱奇艺回应称:限制HDMI连线播放功能是应版权方要求,基于数字版权保护协议,为防止录屏盗版而采取的限制措施。本功能已经上线多年,这也是行业通行的做法。其他不受数字版权保护协议限制的内容,仍可以通过HDMI连线播放。这项限制与是否订阅会员无关。
2022年7月,三大长视频网站之一的优酷也对移动设备投屏功能进行了限制,用户通过手机端VIP用优酷投屏到电视时,会提示“试看六分钟,升级酷喵VIP看全片。”该行为在当时也曾引发热议。
在多位长视频行业从业者看来,在广告尤其是品牌广告遭遇严重下滑的当下,长视频平台想要增加商业化变现,只能提升会员收入,而要想提升平台的会员收入,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ARRPU值(每付费用户平均收益),也就是会员费涨价;另一方面,也要严防跑冒滴漏,限制各种形式的共享账号,同时还要拉开不同层次会员的权益,也就是目前爱奇艺正在做的,对黄金VIP、白金VIP和星钻VIP的权益进行差异化。
近年来,会员涨价已成为各视频平台的常态化操作。截至2022年底,腾讯视频相继两次调整VIP会员价格,优酷、芒果TV(电视)跟随腾讯视频的步伐调整了会员价格,爱奇艺则已经连续三年调整会员价格。目前,在不含电视端的会员中,三大长视频平台的六大套餐价已基本是同等价位;而在含电视端会员中,爱奇艺季卡128元,低于腾讯、优酷季卡的148元。
受疫情影响,新剧集、综艺上线量有限,爱奇艺、腾讯视频的付费会员数量都有震荡。据爱奇艺2022年三季度报,其订阅会员数量已恢复至亿级,为1.002亿。据腾讯控股2022年三季度财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腾讯视频付费会员总数为1.20亿,同比减少900万,环比减少200万。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